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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唐山市考点关于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出,金英杰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医考中心统一部署和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4〕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唐山考点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月21日起到3月4日,分批次开展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报名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
2、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2024年仍须网上报名并至报考考点进行现场审核,方可参加2024年医学综合考试。
3、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无需网上上传材料,采取材料现场审核,并采集考生指纹。
二、资格审核
(一)2024年2月4日之前,各县(市、区)医疗机构的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持所有报名材料到所在辖区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开发区(管理区)社管局医政科上交报名材料并进行初审;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理大学附属医院、开滦总医院、唐山中心医院、唐山南湖医院、唐山弘慈医院的考生由本院医务科收取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二)审核合格的报名材料原件收集、整理后由以上单位交至市卫生健康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已通知单位)。考点审核合格后考点发给单位有编号的《考生承诺书》,单位再通知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考生持有编号的《考生承诺书》(本人签名)及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录指纹。擅自更改确认日期的单位和考生一律不予受理。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
(一)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2年8月15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9年8月15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
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考生网报时必须填写本人的助理医师资格证编码和助理医师执业证编码。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提供。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六)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提供《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八)规培学员应在规培基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规培基地需提供报考的规培学员名单,并在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右上角标注“XX级专硕”或“XX级社会规培”的标识。
(九)凡持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省级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十)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四、网上缴费
唐山市考点缴费实行网上缴费,待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及要求会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唐山市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24年6月15日-6月26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2024年8月16日-18日(具体时间考生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示
(一)毕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出具相关合法证明。
(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补办新证的,证书上没有首注时间的需上交首次执业注册证明。首次注册证明需注册部门从注册系统中打印制式的历史信息查询表并加盖注册部门公章(首次注册证明应含注册时间、地点、照片)。
(三)网报成功的考生实行属地管理,请务必在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交到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初审。
(四)请各位考生报名时牢记自己网报用户名及密码,避免影响个人成绩查询或下一年度考试报名。
(五)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如有变化及新要求,将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唐山市卫生健康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医师资格考试唐山市考点联系电话:0315-5262980。
医师资格考试唐山市考点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链接:
附件1:
202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
需提交资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1、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原件只留内芯)。二年制中专需提供补课时结业证原件。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纸打印通知单。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合格证明》(附件3)原件。
5、《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附件4)。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8、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
9、考生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内容页均需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11、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
1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5)。
注:助理资格证、执业证书装订时只须装订封面,勿装订照片页。
装订材料时一律订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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